12月2日上午,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下,《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采用视频会议直播的方式举办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工作线上研讨会。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段家滩校区行政楼211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及要点作了全面解读,并对各方关注的“管办分离”“如何界定代理招生”“合作办学”“财务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就本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和运营的关键问题以及工作流程和方法,分别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促进高校继续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牢记“国之大者”加快实现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规范为基,创新为翼:可持续发展非学历教育的思考与行动》的交流发言。
会后,大家表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提出四个“严禁”、六个“严格”、十个“不得”,高校非学历教育从根本上要改变了现有观念,执行规定和规范发展。我们应结合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和学习,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和学校目前开展的非学历教育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全面剖析,深入自查,进一步查缺补漏、防微杜渐,做好风险控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我校非学历教育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撰稿 刘亚男/摄影 钱亚明/审核 徐晓彤/编辑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