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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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宣传的郑重声明
2019-08-05 10:57 继续教育学院 

近期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兰州财经大学的名义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已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我校的强烈反响,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办学声誉,特声明如下:  

一、我院授权的函授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异地招生,不得委托中介结构招生或接受中介机构的生源,不得代替高校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凡是涉及与个人、代理招生的函授站,一经反映或投诉,将取消函授站办学资格,情节严重涉及诈骗等违法行为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自学考试两种学历教育形式,从未与“尚德机构”、“明德教育”、“启航教育”等机构合作招生,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及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凡是通过个人及中介机构招录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三、我院授权的函授站在兰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中可以查询。除此之外,未授权任何个人及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以兰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e.lzufe.edu.cn/)或同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私自转载及篡改相关招生信息我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我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注重教学质量,对招生录取、教学过程、考试和毕业等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与管理。不法中介机构为招揽生源,在网络上宣传的诸如“轻松拿证”、“不用考试”、“保证毕业”以及“圆梦助学金”等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增强防范意识,仔细识别,切勿轻信非法网站的虚假宣传,切勿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31—4674346  

兰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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